3月17日,景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向西双版纳中旺经贸有限公司、西双版纳金孔雀旅游文化有限公司基诺山景区、云南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等多家旅游企业作出勒令停业整顿的决定。
今年2月底至3月初,国家旅游局联合督查检查工作组赴景洪市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春季行动专项督查检查,对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旅游企业。景洪市旅发委勒令存在商品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及涉嫌商业贿赂、未经等级评定等行为,游客多次投诉、退货率居高不下的西双版纳中旺经贸有限公司、西双版纳钰景经贸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傣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景洪市勐养镇曼景坎古寨银饰中心停业整顿;勒令存在揽客、拉客,游客多次投诉的西双版纳金孔雀旅游文化有限公司基诺山景区停业整顿;勒令违法违规的云南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小二郎旅行咨询服务门市、西双版纳任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告庄第三门市、云南景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勐泐广场门市停业整顿。在停业整顿期间,严禁接待旅游团队,待检查通过方可接团。
景洪市旅发委在全市进行了通报,要求各旅游企业引以为戒,加强行业自律,共同营造规范经营、诚信经营的旅游市场环境。
3月21日,景洪市旅发委组织相关执法人员进行了检查,9家企业(门市)都已停业,整顿正在进行中。
景洪市旅发委表示,将根据省、州人民政府要求,结合景洪市实际,持续开展旅游市场整治行动,对整治过程中涉及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的旅行社,一经发现一律勒令停业整顿;对旅行社“不合理低价游”线上产品全部清理下架;对因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实行行业禁入限制。同时,严厉打击旅行社接待旅游团队选择未经等级认定或者评定的旅游经营者、旅游从业人员为服务提供方的违法违规行为。
景洪作为西双版纳州府,是西双版纳旅游业发展的主阵地和排头兵。一直以来都将“旅游强市”作为全市发展战略,不断加快旅游产品特色化、旅游服务国际化、旅游环境优质化、旅游形象品牌化进程,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持续增强。
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为完善旅游综合监管“1+3”管理机构,景洪市于日前完成了撤销市旅游局,成立景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同时成立景洪市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景洪市法院旅游巡回法庭、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此举标志着景洪市的旅游业管理由过去的单一部门,向部门综合监管“1+3”管理机构联动转变。
积极整治,净化市场
严查违法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坚持属地管理,突出重点区域工作机制,由各分局(所)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各辖区景区的购物点、餐饮接待单位、旅游广告和虚假宣传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排查。
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针对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积极联合消防、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查违法违章经营行为。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旅游企业和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行动在前,服务在前
景洪市始终坚持准备在前、行动在前、服务在前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游客知情权。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积极利用微信平台、12315消费者投诉平台、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在野象谷、森林公园、告庄等主要游客集散地持续做好旅游温馨提示,向来往游客宣传合理消费、安全出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等信息,积极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安全旅游。
认真做好服务,提高游客满意度。节假日期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积极引导各景区企业树立“人人是景区形象”的服务意识,延续“雨林景洪、柔情傣乡”品牌形象。做好对流动摊贩、售假售私、跨店经营商户、门洞经营、占道经营、无证导游、无证照相的巡查整治,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市场、重点区域的监控打击力度,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跟进、纠正、处理。针对节假日期间游客咨询、投诉情况,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投诉内容及时分流、及时受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转接的投诉,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将责任落实到位,有效化解各类纠纷,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监管服务更加到位
目前,景洪市已设立和完善“消费维权服务站”72个,建立健全受理和处理制度,明确了受理、处理、审核、反馈、归档等基本工作程序,做到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结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和分析制度,由“消费维权服务站”按照要求向辖区工商所报送投诉处理情况、意见建议以及消费者投诉相对集中的问题等。定期对受理和处理的消费者咨询、投诉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了解掌握消费者咨询、投诉的热点问题。建立健全管理和责任制度。根据消费者咨询和投诉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和完善内部经营管理,进一步健全商品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消费纠纷和解、工作考核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